大连理工大学物理教学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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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体制

一、中心建制
    大学物理教学中心实行校、院两级管理。在校教务处和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院的领导下,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,学校负责提供其正常教学运行、仪器维修及设备更新经费以及有关政策保证。中心实行人才流动、竞争上岗、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。 


 二、管理模式
  1. 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,中心设主任1人,全面负责中心的建设;设常务副主任1名,协助主任主持中心的工作;中心副主任3名,分别负责中心的理论教学管理、实验教学管理、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管理。
  2. 中心下设大学物理教研室和基础物理实验中心,由中心统一管理。大学物理教研室设室主任一名,负责大学物理课程日常教学管理;基础物理实验中心下设基础物理实验室和近代物理实验室,各设分室主任1名, 实验技术人员若干名,由分室主任负责分室的教学及日常管理。中心教师及工作人员根据相应的岗位责任制,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。中心人员实行公开招聘、竞争上岗、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。

 三、资源利用情况
   中心的经费及资源由中心统一调配;教学队伍统一组织;教学及实验用房统一协同;仪器设备由中心统一购置、协调使用、统一管理,合理使用,避免重复建设,资源利用率高。